2008至2009年的第五次房地产调控是为了救市,其主要目标是鼓励普通住房消费。
2008年10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免征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六条救市意见。2009年5月《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文件规定了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全国宏观经济形势出现重大转折,我市与全国各地一样房地产市场亦出现了疲软。为此,我市也于2008年11月出台了《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华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同时,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我市制定并实施《2008—2010年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规划及年度计划》,出台了《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这些政策的出台,有效地促进了我市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2009年2季度起房地产市场全面回升,2009年全市完成房地产业地方税收16.49亿元,占全市地方税收收入的17.27%,房地产业税收收入比上年增长3.7%;市区完成房地产业地方税收4.85亿元,占市区地方税收收入的20.89%,房地产业税收收入比上年增长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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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至2013年的第六次“后金融危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其主要目标是抑制投机投资需求。
期间国家层面先后出台了系列文件:如2010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2010年4月《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以及2010年9月国务院有关部委先后出台的相关规定:一是各地要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力度;二是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三是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四是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五是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
2011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确定了八项政策措施(简称“新国八条”)。2013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五项工作(简称“新国五条”)。同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提出六大举措。
我市也于2010年12月出台了《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将房地产调控和住房保障工作列入了政府约谈和追责内容。各县(市)也认真落实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永康市率先出台房地产调控实施细则,并将“限购”内容纳入其中,成为我市首个出台限购令的城市。2011年3月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出台了《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调控细则。各县(市)人民政府除磐安县外均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台了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文件。
2013年,全市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495家,其中一级资质7家,二级资质46家。2013年全市共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84.97亿元,比上年增长35.0%,其中市区115.23亿元,比上年增长64.7%;商品房销售面积392.68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21.8%,其中市区169.0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51.8%。
市区房价保持基本稳定。全年商品房成交均价9487元/平方米,同比上升9.95%,其中:商品住房成交均价8987元/平方米,同比上升了6.69%;办公用房成交均价11093元/平方米,同比上升了6.9%;商业用房成交均价14554元/平方米,同比上升了33.68%。二手房成交均价4637元/平方米,同比上升7.76%,其中二手住房成交均价5788元/平方米,同比上升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