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已于2024年9月2日起正式施行,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条件是什么?申请方式又是怎么样的?具体申请攻略如下:

特别提示:
1.城镇居民是指户籍在金华市区城镇中心区域的人员。
金华市区城镇中心区域包括金华市区主城区、婺城区和金东区各建制镇中心区。
金华市区城镇中心区域指国家统计局每年公布的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中代码是111、121的区域。
2.已婚或离异的新就业人员按城镇居民住房困难家庭申请。
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金华市区城镇中心区域户籍;
2.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
3.申请之日前在金华市区单位内连续不间断缴纳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
4.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4年度为6137元/月,每年调整);
5.申请人员在金华市区范围内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父母无住房资助能力(无住房资助能力标准:父母在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平方米);
6.申请人员无车或仅有一辆15万元以内的车辆(以购车发票上价格计算),包括外地购买车辆;
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高于30万元;
8.家庭人均货币资产不高于家庭人均保障面积乘以上年度金华市本级商品房均价(16860.75元/平方米,每年调整)的总额;
9.申请时未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申请材料

学历证书下载操作指南:
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可通过以下步骤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1.登录“学信网”或“学信网APP”,并注册;
2.点击“在线验证报告”;
3.选择《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看;
4.点击“申请”,将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
5.点击“申请”;
6.点击“查看”;
7.点击“下载”。
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之一进行申请:
1.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到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5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F16、F17窗口申请。
2. 线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浙里办APP或者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申请。